仁行法苑 | 检察院不起诉的五种情形,你了解多少?

      在司法的复杂程序中,检察院的决定往往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,其中不起诉决定更是与众多案件的走向以及当事人的命运息息相关。今天,我们就来科普一下检察院不起诉的五种情形,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司法程序,从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。


一、法定不起诉:依法 “免罪”

      法定不起诉是指根据法律规定,检察院不得提起公诉的情形。具体包括以下两种情况:
      1、犯罪事实非本案犯罪嫌疑人所为:如果经过调查,发现犯罪事实并非嫌疑人所为,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。
      2、符合《刑事诉讼法》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:
    (1)情节显著轻微,危害不大,不认为是犯罪的:比如轻微的打架斗殴,未造成严重后果。
    (2)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:某些犯罪过了法律规定的追诉时效,就不再追究刑事责任。
    (3)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:如国家发布特赦令,免除某些犯罪分子的刑罚。
    (4)告诉才处理的犯罪,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的:比如侮辱、诽谤等自诉案件,被害人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。
    (5)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死亡的:如果嫌疑人或被告人死亡,刑事责任自然消失。
    (6)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:如某些特殊法律规定的情形。
      法定不起诉是法律的硬性规定,检察院必须遵守


二、证据不足不起诉:疑罪从无

      证据不足不起诉,也称为“存疑不起诉”,是指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,或者证据之间存在矛盾,无法排除合理怀疑。具体情形包括:
      1、犯罪构成要件事实缺乏必要证据:比如缺乏关键证据证明嫌疑人实施了犯罪行为。
      2、据以定罪的证据存在疑问,无法查证属实:如证言前后矛盾,无法核实。
      3、证据之间、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的矛盾无法排除:如物证与口供不一致。
      4、根据证据得出的结论具有其他可能性:如不能排除他人作案的可能性。
      5、根据证据认定案件事实不符合逻辑和经验法则:如证据链断裂,结论明显不合常理。

      处理流程:如果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,可以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。经过两次补充侦查后,如果证据仍然不足,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。


三、酌定不起诉:情节轻微

      酌定不起诉,也称为“相对不起诉”,是指犯罪情节轻微,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情形。检察院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自由裁量是否起诉。
      酌定不起诉的条件有两个:
      1、嫌疑人行为触犯刑法,符合犯罪构成要件。
      2、犯罪行为情节轻微,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。
     《刑法》中规定了多种可以免除刑罚的情形,比如:
      自首且犯罪较轻:嫌疑人主动投案,如实供述罪行。
      重大立功表现:嫌疑人在案件中提供了重要线索,帮助侦破其他重大案件。
      犯罪中止且未造成损害:嫌疑人在犯罪过程中主动停止,未造成实际损害。
      检察院在决定是否酌定不起诉时,会综合考虑嫌疑人的犯罪动机、认罪态度、社会危害性、退赃退赔、受害人是否谅解等因素。


四、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:特殊保护

      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是针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设立的特殊制度。如果未成年人涉嫌的犯罪情节较轻,可能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,但有悔罪表现,检察院可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。
      适用条件:
      1、嫌疑人是未成年人。
      2、涉嫌的犯罪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、第五章、第六章规定的犯罪(如侵犯人身权利、侵犯财产、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等)。
      3、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。
      4、案件符合起诉条件,但嫌疑人有悔罪表现。

      考验期:检察院会为未成年人设定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考验期。如果考验期内没有新的犯罪行为或其他严重违规行为,考验期满后,检察院将作出不起诉决定。


五、特殊不起诉:重大立功或涉国家重大利益

      特殊不起诉是指犯罪嫌疑人自愿如实供述涉嫌犯罪的事实,且有重大立功表现,或者案件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的情形。在这种情况下,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,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。

      这种不起诉通常适用于涉及国家安全、重大经济利益等特殊案件,目的是为了鼓励犯罪嫌疑人主动配合,帮助侦破重大案件或维护国家利益。


六、不起诉的程序与救济:保障各方权益

      检察院在作出不起诉决定后,会制作不起诉决定书,并宣布和送达相关当事人。同时,检察院还会解除对嫌疑人的扣押、冻结等措施,并将案件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。
      不起诉的救济程序:不服决定怎么办?
      1、公安机关要求复议、复核:公安机关可以要求原检察院复议,或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请复核。
      2、被害人申诉:被害人可以在收到不起诉决定书后7日内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,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。

      3、被不起诉人申诉:被不起诉人可以在收到不起诉决定书后7日内向原检察院申诉。


结语

      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是司法体系中重要的一环,每种情形都有其特定的法律依据和考量因素。了解这些知识,能让我们更清楚司法程序的运行规则,在遇到相关情况时,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希望通过本文的科普,你能对检察院不起诉的五种情形有更深入的了解。
      如果你对法律有更多疑问,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!



律师简介


高利兴律师


浙江仁行律师事务所  经济犯罪研究中心副主任


三级律师


高级企业合规师


电话:19521580929


擅长刑事辩护、法律顾问、民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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